【卷三十四 疣】
( 按:芫花用之系瘤即落,雄猛可知。
蟲門中,孫文坦嘗用三分,以治某氏婦,立下其症。
苟非實積,未可輕試。)
孫真人治癭一二年者,以萬州黃藥子半斤,須緊實者。
若虛而輕,即他處產者,用一斤。
取無灰酒一斗浸,固臍器口,以糠火燒一伏時,停待酒冷卻開,令患者日飲之,不令酒氣絕。
經三五日後,以線圍頸覺消,即停飲,否則令項細也。
用火時不可多,惟燒酒氣出瓶頭,有津即止火,不待經宿也。
已驗如神,忌毒食。
黃履素曰:予年三十時,臀生一小瘤,根細如線,而頭如豆大。
越十年,漸大如荔,有妨跨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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