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古今名醫匯粹 卷七 病能集五 咽喉証105】
張子和曰︰咽與喉,會厭與舌,此四者同在一門,其用各異,喉以候氣,咽以咽物。
會厭與喉上下,以司開合,食下則吸而掩,氣上則呼而出。
是以舌抵上,則會厭能蔽其咽矣。
四者交相為用,乃氣與食出入之門,最急之處。
故《難經》言七沖門,而會厭之下為吸門。
及其為病,一言可了,曰火。
《內經》曰︰一陰一陽結,謂之喉痺。
一陰者,手少陰君火心主之脈氣也。
一陽者,手少陽相火三焦之脈氣也。
二火皆主脈,並絡於喉。
氣實則內結,結甚則腫脹,腫脹甚則痺,痺甚不通則死矣。
推十二經,惟足太陽別項下,其餘皆湊於喉嚨,《內經》何獨言一陰一陽結為喉痺﹗蓋君相二火,獨勝則熱結正絡,故痛且速也。
凡十二經,言嗌干、嗌痛、咽腫、頷腫、舌本強,皆君火為之。
惟喉痺最速,相火之所為也。
君火猶人火,相火猶龍火。
人火焚木,其勢緩;龍火焚木,其勢速。
《內經》之言喉痺,則咽與舌在其間矣。
以其病同是火,故不分也。
後人立八名,曰單蛾、雙蛾、單閉、子舌脹、木舌脹、纏喉風、走馬喉痺。
生死人特反掌之間。
治之無如砭針出血,血出則病已。
然喉痺為龍火,雖用涼劑,而不可使令服,宜以火逐之,以熱行寒,不為熱病扦格,乃可以散龍火。
凡用針創者,宜搗生薑一塊,調以熱白湯,時時呷之,則創口易合。
《內經》謂火鬱發之,出血者乃發之一端也。
若其微者,可以鹹軟之。
大者以辛散之,如薄荷、烏頭、僵蠶、白礬、朴硝、銅綠之類,皆其藥也。
方約之曰︰纏喉風、喉痺之症,其人膈間素有痰涎,或因飲食過度,或因忿怒失常,或房室不節而發作也。
何則?飲酒過度,是胃火動也;忿怒失常,是肝火動也;房室不節,是腎火動也。
火動痰上而為痰熱,燔灼壅塞於咽嗌之間,所以內外腫痛而水漿不入也。
治法︰急則治標,緩則治本。
治標用丸散,以吐痰散熱;治本用湯藥,以降火補虛。
諸方出症,但云風熱,未云治痰;但云治脾肝火,未云降肝腎火。
予雖不敏,贅以管見。
如挾痰加以栝蔞、半夏,或千緡湯之類︰挾肝火,加以柴胡、黃連,或小柴胡湯、左金丸之類;挾腎火,加以生地、黃柏,或四物湯加知母,黃柏之類。
凡人之五臟六腑皆有火,不知此三經之火,常更而為病之多也。
趙養葵曰︰喉咽痛,喉與咽不同︰喉,肺脘呼吸之門戶,主出而不納;咽,胃脘水之道路,主納而不出。
經曰︰足少陰所生病者,口渴舌乾,咽腫上氣,噎干及痛。
《素問》云:邪客於足少陰之絡,令人咽痛不可納食。
又曰︰足少陰之絡,循喉嚨,通舌本。
凡喉痛者,皆少陰之病,但有寒熱虛實之分。
少陰之火,直如奔馬,逆沖於上。
到此咽喉緊鎖處,鬱結而不得舒。
故或腫或痛也。
其症必內熱口乾面赤,痰涎涌上,其尺脈必數而無力。
蓋緣腎水枯損,相火無製而然。
須用六味地黃,麥冬,五味,大劑作湯服之。
又有色欲過度,元陽虧損,無根之火游行無製,客於咽喉者,須用八味腎氣丸大劑,煎成冰冷與飲,便引火歸原。
如此治法,正褚氏所謂上病治下也。
以上論陰虛咽痛。
張景岳曰︰喉痺一症,有實火虛火之別,凡實火可清;虛火即水虧症也,復有陰盛格陽者,即真寒症也,皆不宜清。
經云:太陽在泉,寒淫所勝,民病嗌痛頷腫。
其義即此。
喉痺所屬諸經──少陽、陽明、厥陰、少陰、厥陰、少陽為木火之藏,固多熱症,陽明為水之海,胃氣直透咽喉,火為尤甚。
察其情志鬱怒而起者。
多屬少陽厥陰;肥甘辛熱而致者,多屬陽明,此實火也。
若少陰絡橫骨,終於會厭,系於舌本,陰火逆沖於上,多因喉痺。
有實火者,自有火症火脈。
若因酒色過度,真陰虧損,此腎中虛火症也,非壯水不可。
又有火虛於下,而格陽於上,此無根之火,非溫補命門不可。
凡火浮於上,結於頭面、咽喉者,最宜清降,切不可升散。
蓋火得升愈熾,非火鬱宜發之義。
經曰高者抑之,正此義也。
陰虛喉痺者,亦多內熱,口渴喉乾,或唇紅頰赤,痰涎壅盛,然必尺脈無神,脈雖數而浮軟無力。
但察過於酒色,或素稟陰虛,多倦少力,是水不製火。
火甚者滋陰,八味煎。
火微而便不堅,小便不熱,六味地黃湯。
格陽喉痺,由火不歸原,上熱下寒。
診其六脈微弱,全無滑大之意,且下體絕無火証,腹不喜冷,即其候也。
此因色欲傷精,泄瀉傷腎所致,八味地黃湯。
陽虛喉痺,非喉痺因於陽虛,乃陽虛因於喉痺也。
因喉痺而過於攻擊,致傷胃氣。
凡中氣內虛,疼痛外逼,多致元陽飛越,脈浮而數,或弱而澀,聲如曳鋸。
此肺胃垂絕之候,速宜挽回元氣,以獨參湯飲之。
痰多者加竹瀝、薑汁。
若再用寒涼,必致不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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